基建处校内服务承诺
1、对于各单位有关房屋装修改造方案的审定,在接到报告后,从勘察现场、查阅图纸到提出书面实施意见,三天内完成。对于各部门提出的临建项目方案,两天内提出建议。
2、因基建施工需要停电、停水、停气、断路等,提前1~3天贴出告示。凡属基建处范围内应处理的问题,民工的治安管理、施工扰民、施工对环境的影响、对设施、道路的损坏等,接到反映,当天处理。
3、学校已确定的新建工程建设项目,对其方案设计,三天内同使用部门商定使用要求等详细的设计资料,之后两天内同后勤管理处等有关部门落实水、暖、电的用量及上、下水、暖气、电力、通讯等各管线的连接位置。设计文件出图后,当天内征求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意见。
4、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,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,保证建设工程质量。降低工程造价,节约投资。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,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监理及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、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。自觉接受各级组织、社会、群众对基建工作的监督,遵守法规。
5、校内部门需要基建处提供的有关学校基本建设的数据、资料、文件、在施建设项目的图纸等,当天查阅并答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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